汤旺河区(局)隶属黑龙江省伊春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28°51′5″~130°8′0″,北纬48°22′18″~48°48″30″。位于伊春市东北部,小兴安岭顶峰,北距黑龙江省一级对俄边贸口岸嘉荫100千米。始建于1958年,原称东风区(局);北与乌伊岭区交界,东北部与嘉荫县相连,东和东南部与新青区接壤,西和西南部与红星区和逊克县毗邻,为政企合一体制,是国家大二型森工企业。施业区面积21.5351公顷,森林覆盖率81.5%,素有“兴安明珠”的美誉。2015年,汤旺河区总面积2153.51平方千米;2008年,总人口3.7万人;辖2个街道、9个林场、4个经营所、1个苗圃;2014年,汤旺河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10891万元。境内有汤旺河林海奇石风景区,景区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中国青少年科学考察探险基地,国家5A景区。2013年,汤旺河区辖2个街道、9个林场、4个经营所、1个苗圃:河南街道、河北街道、日新林场、石林林场、东升林场、二龙山林场、高峰林场、二清河林场、守虎山林场、泉石林场、峻岭林场、育林经营所、团结经营所、磨石山经营所、中心苗圃、克林经营所。 [5] 区政府和汤旺河林业局驻河南街道。
汤旺河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